股骨幹骨折﹝FSF﹞:

股骨幹骨折﹝FSF﹞系指小粗隆下2~5公分至股骨髁上﹝femoral_epicondyles﹞2~5公分的股骨骨折﹝femoral_fracture﹞,占全身骨折的4~6%,男性多於女性,約2.8:1。10歲以下兒童占多數,約為總數的1/2。

一、病因、類型及骨折移位機理:

股骨幹骨折﹝FSF﹞多由強大暴力所造成。主要是直接外力,如汽車撞擊、重物砸壓、輾壓或火器傷等,骨折多為粉碎、碟形或近似橫行,故骨折斷端移位元明顯,軟組織損傷也較嚴重。因間接外力致傷者如高處墜落,機器絞傷所發生的骨折多為斜形或螺旋形,旋轉性暴力所引起的骨折多見於兒童,可發生斜形、螺旋形或青枝骨折﹝Greenstick_fracture﹞。骨折發生的部位以股骨幹﹝femoral_shaft﹞中下1/3交界處為最多,上1/3或下1/3次之。骨折端因受暴力作用的方向,肌群的收縮,下肢本身重力的牽拉和不適當的搬運與手法整復,可能發生各種不同的移位。

股骨﹝femur﹞上1/3骨折後,近折段受髂腰肌﹝iliopsoas_muscle﹞、臀中肌﹝Gluteus_medius_m.﹞、臀小肌﹝gluteus_minimus_m.﹞和髖關節外旋諸肌的牽拉而屈曲、外旋和外展,而遠近段則受內收肌的牽拉而向上、向後、向內移位,導致向外成角和縮短畸形。股骨﹝femur﹞中1/3骨折後,其畸形主要是按暴力的撞擊方向而成角,遠折段又因受內收肌的牽拉而向外成角。股骨﹝femur﹞下1/3骨折段受腓腸肌的牽拉而向後傾倒,遠側骨折端可壓迫或刺激膕動脈﹝popliteal_artery﹞、膕靜脈﹝popliteal_vein﹞和坐骨神經﹝ischiatic_nerve﹞。

 股骨幹﹝femoral_shaft﹞上、中、下1/3骨折移位元情況及其發生原因

二、臨床表現與診斷:

多數傷者均有較嚴重的外傷史。合併多處傷或內臟傷及休克者較常見。骨折部疼痛比較劇烈、壓痛、脹腫、畸形和骨摩擦音和肢體短縮功能障礙非常顯著,有的局部可出現大血腫,皮膚剝脫和開放傷及出血。X光照片可顯示骨折部位、類型和移位方向。檢查時必須密切注意合併傷和休克的發生,以及傷肢有無神經和血管的損傷。

三、治療:

無論開放性還是閉合性股骨骨折﹝femoral_fracture﹞,如有合併傷,經常必須考慮優先處理,如遺誤診斷或處理不恰當,常為造成死亡的重要原因。

由於股骨骨折﹝femoral_fracture﹞,常有周圍軟組織嚴重挫傷,如急救輸送時未做好固定,骨端活動反復刺傷軟組織(肌肉、神經、血管),特別是股動、靜脈、膕動靜脈的破裂,可以引起大出血。股骨骨折﹝femoral_fracture﹞後骨髓腔的出血也常可達1000~1500毫升。因此觀察和治療休克是治療股骨骨折﹝femoral_fracture﹞重要的一環,不可忽略。

﹝一﹞、非手術療法:

股骨幹骨折﹝FSF﹞因周圍有強大的肌肉牽拉,手法復位後用石膏或小夾板外固定均不能維持骨折對位。因此,股骨幹﹝femoral_shaft﹞完全骨折﹝complete_fracture﹞不論何種類型,皆為不穩定型骨折,必須用持續牽引克服肌肉收縮﹝muscle_contraction﹞,維持一段時間後再用外固定。常用牽引方法有:

 1、懸吊牽引法:

 用於4~5歲以內兒童。將二下肢用皮膚牽引﹝skin_tractin﹞向上懸吊,重量約1~2公斤,要保持臀部離開床面,利用體重作對抗牽引。3~4周經X光照片有骨痂﹝Bone-callus﹞形成後,去掉牽引,開始在床上活動患肢,5~6周後負重。對兒童股骨幹骨折﹝FSF﹞要求對線良好,對位要求達功能復位即可,不強求解剖復位。如成角不超過10°重疊不超過2公分,以後功能一般不受影響。

在牽引時,除保持臀部離開床面外,並應注意觀察足部的血液迴圈及包紮的鬆緊程度,及時調整,以防足趾缺血壞死。

 2、動滑車皮膚牽引法:

 (羅索氏Russell牽引法),適用於5歲至12歲兒童。在膝下放軟枕使膝部屈曲,用寬布帶在膕部向上牽引,同時小腿行皮膚牽引﹝skin_tractin﹞,使兩個方向的合力與股骨幹﹝femoral_shaft﹞縱軸成一直線,合力的牽引力為牽引重力的二倍。有時亦可將患肢放在托馬氏夾板及Pearson氏連接架上,進行滑動牽引。牽引前可行手法復位,或利用牽引復位。

 3、平衡牽引法:

 用於青少年及成人股骨幹骨折﹝FSF﹞。在脛骨結節﹝tubercle_of_tibia﹞處穿針,如有傷口可在股骨﹝femur﹞髁部穿針(克氏針或斯氏針)。患肢安放在托馬氏夾架上,作平衡牽引,有復位及固定兩種作用。可先手法復位小夾板維持,然後,用維持重量持續牽引(維持重量為體重1/2),或直接用牽引復位(復位重量為體重1/7)復位後改為維持重量。根據骨折移位元情況決定肢體位置:上1/3骨折應屈髖40~50°,外展約20°,適當屈曲膝關節;中1/3骨折屈髖屈膝約20°,並按成角情況調整外展角度;下1/3骨折時,膝部屈曲約60~80°,以便腓腸肌鬆弛,調整遠側骨端向後移位。牽引後24~48小時要進行床邊X光照片,瞭解骨折對位元情況,同時每日多次測量骨端肢體長度,並加以記錄,以資參考。要根據X光照片及測量情況,及時調整肢體位置,牽引重量和夾板。要防止牽引不夠或牽引過度。在牽引時還應注意觀察穿針部位有無感染,以及肢體保溫,並教會病人運動軀體,上肢、患肢關節和肌肉的方法。

 股骨幹骨折﹝FSF﹞平衡牽引療法:

使用平衡牽引,病人較舒適,牽引期間能活動髖、膝和踝關節﹝ankle_joint﹞,擦澡和大小便較方法。一般牽引4~6周,經X光照片有骨痂﹝Bone-callus﹞形成後,可改用髖人字石膏固定4~8周。在牽引中可同時應用小夾板固定,調整成角。去除牽引後也可用小夾板外固定,但要經常復查以防骨折移位或成角。

﹝二﹞、手術方法:

 1、手術適應症:近年來由於外科技術提高和醫療器械的改善,手術適應症有所放寬。具體的手術適應症有:

(1)牽引失敗。

(2)軟組織嵌入:骨折端不接觸,或不能維持對位,檢查時無骨擦音。

(3)合併重要神經、血管損傷,需手術探查者,可同時行開放復位內固定。

(4)骨折畸形癒合或不癒合者。

 2、常用的手術方法

(1)股骨﹝femur﹞上1/3或中上1/3骨折多採用髓內針固定。此法具有術後不用外固定及早期下床活動的優點。過去用開放式打入髓內針的方法,近十年來已被X光電視機(XTV)控制下,僅在穿針處作小切口,不顯露骨折端的閉合穿針方法所代替。閉合法較開放損傷小,出血少,不破壞骨折端的血液供給,有利於骨折癒合。

(2)股骨﹝femur﹞中1/3或中下1/3骨折,傳統方法是採用6~8孔接骨板螺絲釘固定及髖人字石膏固定。目前多採用加壓鋼板活動。加壓鋼板有多種類型,60年代開始應用加壓器的加壓鋼板固定,其後出現自身加壓鋼板固定沿用至今。

有關股骨幹骨折﹝FSF﹞手術及內固定材料選擇,要嚴重掌握適應症,不可濫用。要力求手術成功,防止感染及骨折不癒合的發生。

﹝三﹞、陳舊骨折畸形癒合或不癒合的治療

開放復位,選用適當的內固定,並應常規植骨以利骨折癒合。

﹝四﹞、火器傷骨折的治療,應爭取儘快做好初期外科手術,按火器傷處理原則進行,將送到後方醫院進行。

 
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;Prof.Chang,Chen-Yi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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