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折總論: |
四肢傷,在戰傷中占70%,其中骨折約占60%,在平時,工農業生產、交通、體育運動和軍事訓練中的意外事故,骨折也很多見。正確的處理,可以最大限度地恢復功能,若處理不當,可以導致殘疾和死亡。 |
一、定義:骨質的連續性發生完全或部分性中斷稱骨折。 |
二、原因: |
﹝一﹞、主因: |
1、直接暴力﹝direct_violence﹞:骨折發生在暴力直接的部位。如打傷、撞傷及火器傷等。多為開放性骨折﹝open_fracture﹞,軟組織損傷常較重。 |
2、間接暴力﹝indirect_violence﹞:骨折距暴力接觸點較遠。大多為閉合骨折﹝losed_fractur﹞,軟組織損傷較輕。例如走路不慎滑倒時,以手掌撐地,根據跌倒時上肢與地面所成不同角度,可發生橈骨遠端骨折﹝distal_fracture_of_radius﹞,肱骨髁上骨折﹝humeral_supracondylar_fracture﹞或鎖骨骨折﹝Clavicle_Fracture﹞等。 |
(1)擠壓作用:身體自高處跌下,與地面接觸,如足部著地,暴力集中作用於脊柱或跟骨﹝calcaneus﹞等,可發生脊柱及跟骨﹝calcaneus﹞壓縮骨折。 |
(2)折斷作用:跌倒時,如手掌著地,通過傳導(或槓桿)作用,依不同角度及各部承受力量的大小,可發生不同的上肢骨折﹝Fracture_of_upper_limbs﹞,如橈骨下端﹝radius_lower_end﹞及肱骨髁上骨折﹝humeral_supracondylar_fracture﹞等。 |
(3)扭轉作用:如肢體一端被固定,另一端被強力扭轉,可發生骨折。如一足突然踏進坑內,身體因行進的慣性繼續向前,在踝部形成扭轉力量,可引起踝部骨折。 |
(4)肌肉收縮﹝muscle_contraction﹞:肌肉強力收縮,在肌內附著處發生骨折。如踢足球及驟然跪倒時,股四頭肌猛烈收縮,可發生髕骨骨折﹝patellar_fracture﹞。 |
﹝二﹞、誘因: |
1、與疾病的關係:全身及局部的疾病,可使骨結構變脆弱,較小的外力即可誘發骨折,稱之為病理性骨折﹝pathologic_fractare﹞。 |
(1)全身性疾病如軟骨病﹝chondrosteoma﹞、維生素C缺乏(壞血病)、脆骨症﹝Fragility_of_bone﹞、骨軟化症﹝Chondromalacia﹞等。 |
(2)局部骨質病變如骨髓炎、骨囊腫、骨腫瘤等。 |
2、積勞性勞損:長期、反復的直接或間接暴力﹝indirect_violence﹞(如長途行走),可集中在骨骼的某一點上發生骨折,如第二、三蹠骨及脛骨﹝tibia﹞或腓骨幹下1/3的疲勞骨折,骨折無移位,但癒合慢。 |
3、與年齡關係:骨折與年齡也有一定關係,兒童骨質韌性大而強度不足,易發生青枝骨折﹝Greenstick_fracture﹞。老年骨質疏鬆﹝osteoporosis﹞,脆性大,加上年齡大行走協調性差易發生Colles骨折及股骨頸骨折﹝FNF﹞,且骨折後不易癒合。 |
三、分類: |
骨折分類的目的,在於明確骨折的部位和性質,利用臨床上正確、完善地診斷和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。各種骨折的分類和名稱。 |
﹝一﹞、依據骨折是否和外界相通可分為: |
1、開放性骨折﹝open_fracture﹞:骨折附近的皮膚和粘膜破裂,骨折處與外界相通 |
恥骨骨折引起的膀胱或尿道破裂,尾骨骨折引起的直腸破裂,均為開放性骨折﹝open_fracture﹞。因與外界相通,此類骨折處受到污染。 |
2、閉合性骨折:骨折處皮膚或粘膜完整,不與外界相通。此類骨折沒有污染。 |
﹝二﹞、依據骨折的程度分類: |
1、完全骨折﹝complete_fracture﹞: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中斷,管狀骨骨折後形成遠、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骨折段。橫形、斜形、螺旋形及粉碎性骨折﹝crush_fracture﹞均屬完全骨折﹝complete_fracture﹞。 |
2、不完全骨折﹝Incomplete_fracture﹞: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有部分中斷,如顱骨﹝Cranium﹞、肩胛骨﹝scapula﹞及長骨的裂縫骨折,兒童的青枝骨折﹝Greenstick_fracture﹞等均屬不完全骨折﹝Incomplete_fracture﹞。 |
﹝三﹞、依據骨折的形態分類: |
1、橫形、斜形及螺旋形骨折:多發生在骨幹部。 |
2、粉碎性骨折﹝crush_fracture﹞:骨碎裂成兩塊以上,稱粉碎性骨折﹝crush_fracture﹞。骨折線呈「T」形或「Y」形時,又稱「T」形骨折或「Y」形骨折。 |
3、壓縮骨折:鬆質骨因壓縮而變形,如椎體和跟骨﹝calcaneus﹞。 |
4、星狀骨折﹝stellate_fracture﹞:多因暴力直接著力於骨面所致,如顱骨﹝Cranium﹞及髕骨﹝patella﹞可發生星狀骨折﹝stellate_fracture﹞。 |
5、凹陷骨折:如顱骨﹝Cranium﹞因外力使之發生部分凹陷。 |
6、嵌入骨折﹝impacted_fracture﹞:發生在長管骨幹骺端皮質骨和鬆質骨交界處。骨折後,皮質骨嵌插入鬆質骨內,可發生在股骨頸﹝neck_of_femur﹞和肱骨外科頸﹝urgical_neck_of_humerus﹞等處。 |
7、裂紋骨折:如長骨幹或顱骨﹝Cranium﹞傷後可有骨折線,但未通過全部骨質。 |
8、青枝骨折﹝Greenstick_fracture﹞:多發生在小兒,骨質部分斷裂,骨膜及部分骨質未斷。 |
9、骨骺分離﹝epiphyseal_seperation﹞:通過骨骺的骨折,骨骺的斷面可帶有數量不等的骨組織,是骨折的一種。 |
﹝四﹞、依據解剖部位來分類: |
如脊柱的椎體骨折,附件骨折,長骨的骨幹骨折,骨骺分離﹝epiphyseal_seperation﹞,幹骺端骨折,關節內骨折等。 |
﹝五﹞、依據骨折前骨組織是否正常分類: |
1、外傷性骨折:骨結構正常,因暴力引起的骨折,稱之為外傷性骨折。 |
2、病理性骨折﹝pathologic_fractare﹞:病理性骨折﹝pathologic_fractare﹞不同於一般的外傷性骨折,其特點是在發生骨折以前,骨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其結構堅固性的內在因素,這些內在因素使骨結構變得薄弱,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,即可造成骨折。 |
﹝六﹞、依據骨折穩定程度分類 |
1、穩定性骨折:骨折復位後經適當的外固定不易發生再移位者稱穩定性骨折。如裂縫骨折、青枝骨折﹝Greenstick_fracture﹞、嵌插骨折、長骨橫形骨折等。 |
2、不穩定性骨折:骨折復位後易於發生再移位者稱不穩定骨性骨折,如斜形骨折,螺旋骨折﹝helicoid_fracture﹞,粉碎性骨折﹝crush_fracture﹞。股骨幹﹝femoral_shaft﹞既是橫骨折,因受肌肉強大的牽拉力,不能保持良好對應,也屬不穩定骨折。 |
﹝七﹞、依據骨折後的時間分類: |
1、新鮮骨折:新發生的骨折和尚未充分地纖維連接,還可能進行復位者,2~3周以內的骨折。 |
2、陳舊性骨折:傷後三周以上的骨折,三周的時限並非恒定,例如兒童肘部骨折,超過10天就很難整復。 |
四、骨折段的移位: |
﹝一﹞、骨折段移位的原因: |
大多數骨折均有移位,其發生的因素有: |
1、暴力的大小、作用方向和性質。 |
2、肢體遠側段的重量。 |
3、肌肉牽拉力,此種力量經常存在,可因疼痛肌肉發生涇攣而增強。 |
4、搬運及治療不當。 |
﹝二﹞、骨折段移位的類型: |
一般有五種不同的移位。臨床上常合併存在。 |
側移、成角、旋轉短縮分離 |
骨折段移位的類型 |
1、側方移位:遠側骨折端移向側方。一般以近端為基準,以遠段的移位方向稱為向前、向後、向內或向外側方移位。 |
2、成角移位:兩骨折段之軸線交叉成角,以角頂的方向稱為向前、向後、向內或向外成角。 |
3、旋轉移位:骨折段圍繞骨的縱軸而旋轉。 |
4、分離移位:骨折段在同一縱軸上互相分離。 |
5、縮短移位:骨折段互相重疊或嵌插,骨長度因而縮短。 |
經筋醫理探源(永康堂‧張老師);Prof.Chang,Chen-Y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