猝死

猝死(sudden death)指自然發生、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。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發病後6小時內死亡者為猝死,多數作者主張定為1小時,但也有人將發病後24小時內死亡者也歸入猝死之列。各種心臟病都可導致猝死,但心臟病的猝死中一半以上為冠心病所引起。猝死作為冠心病的一種類型,極受醫學界的重視。

 

猝死型冠心病以隆冬為好發季節,患者年齡多不太大,在家、工作或公共場所中突然發病,心臟驟停而迅速死亡;半數患者生前無症狀。死亡患者發病前短時間內有無先兆症狀難以瞭解。存活患者有先兆症狀常是非特異性而且是較輕的,如疲勞、胸痛或情緒改變等,因而未引起患者的警惕和醫師的注意。實際上有些患者平素「健康」,夜間死於睡眠之中,翌晨才被發現。部分患者則有MI的先兆症狀。病理檢查顯示患者有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改變,但多數患者冠狀動脈內並無血栓形成,動脈腔未完全閉塞,也見不到急性心肌壞死的病理過程。由於本型患者及時搶救可以存活,故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稱為「原發性心臟驟停型冠心病」較妥。

 

目前認為,本型患者心臟驟停的發生是由於在動脈粥樣硬化的基礎上,發生冠狀動脈痙攣或栓塞,導致心肌急性缺血,造成局部電生理紊亂,引起短暫的嚴重心律失常(特別是心室顫動)所致。有些患者可能就要發生MI,但梗死尚未形成,患者已經猝死。這種情況是可逆的,及時的心臟復甦搶救措施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。但有一些AMI併發心臟破裂的患者,MI的症狀極不明顯,因心臟破裂而迅速死亡,其臨床表現也類似猝死。

 

由於猝死可以隨時隨地發生,因此普及心臟復甦搶救知識,使基層醫務人員和群眾都能掌握這一搶救措施,則一旦發現立即就地搶救,對挽救本型患者的生命有重大意義(參見本篇第四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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