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,就是指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五類物質,相生作用,互相聯繫,運行不息的意思。
最早提到五行的是《尚書‧大傳》,謂:「水火者,百姓之所飲食也;金木者,百姓之所共生也:土者,萬物之所資生,是為人用。」
這是古人在長期的生活與生產實踐中對物質世界的樸素認識,認為這五種物質是構成自然界的要素,也是人類賴以生活、生存的基本物質。
《尚書‧洪範》進一步對這五類物質的特性作了描述:「水曰潤下,火曰炎上,木曰曲直,金日從革,上爰稼稽。」並與五味聯繫起來,謂:「炎上作苦,曲直作酸,從革作辛,稼淌作甘。」這是對自然界一切相關事物按五行歸屬的開端。不過這時候說的水火木金上都是指的實物,不是抽象的東西,而且沒有提到「生克乘侮」的問題。
五行生克之說,在《素問‧寶命全形論》裏已講得比較明確了,謂:「木得金而伐,火得水而滅,上得木而達,金得火而缺,水得土而絕,萬物盡然,不可勝竭。」
所謂「萬物盡然」,表明五行已曲五類具休的事物逐漸抽象為自然界萬事萬物互相聯繫、互相作用的概念了。
五行生克說補充了陰陽學說的不足,陰陽言其然,五行生克則言其所以然。分則五行,合則陰陽。此即《類經圖翼‧五行統論》所謂:「五行即陰陽之質,陰陽即五行之氣,氣非質不立,質非氣不行,行也者,所以行陰陽之氣也」的意思。
中醫學的五行主要是以五臟為基礎,同時按物性類把機體內外諸多事物、狀態進行類屬和歸納,如下表所示:
木 |
東 |
春 |
風 |
生 |
肝 |
膽 |
目 |
筋 |
怒 |
青 |
角 |
呼 |
火 |
南 |
夏 |
暑 |
長 |
心 |
小腸 |
舌 |
脈 |
喜 |
赤 |
征 |
笑 |
土 |
中 |
長夏 |
濕 |
化 |
脾 |
胃 |
口 |
肉 |
思 |
黃 |
宮 |
歌 |
金 |
西 |
秋 |
燥 |
收 |
肺 |
大腸 |
鼻 |
皮毛 |
悲 |
白 |
商 |
哭 |
水 |
北 |
冬 |
寒 |
藏 |
腎 |
膀胱 |
耳 |
骨 |
恐 |
黑 |
羽 |
呻 |
人體五臟之間的關係,實際上是五行生克的關係。
《四聖心源。五行生克》云:「相克者,制其太過也。木性發散,斂之以金氣,則木不過散;火性升炎,伏之以水氣,則火不過炎;土性濡濕,疏之以木氣,則上不過濕;金氣收斂,溫之以火氣,則金不過收;水性降潤,滲之以土氣,則水不過潤。皆氣化自然之妙也。」
可見五行間的相克作用,即金克木、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,主要是抑其太過,以維持正常。
五行間的相生關係,則是水生木、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,所謂「失」,主要是助其不足,以維持常態。
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有「生我」和「我生」,以及「克我」和「我克」的關係。至於五行之間所以相生相剋的機理,
《素問‧天元紀大論》指出:「氣有多少,形有盛衰,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,」
就是說由於五行之間存在著盛衰盈虛的結果。
《四聖心源。五行生克》云:「其相生相剋,皆以氣而不以質也,成質則不能生克矣。」
說明這種相生相剋作用的實現都是通過氣化作用進行的。
五行相生相剋,是說明人體內臟間生理關係的概念,而五行「相乘相侮」則是解釋人體內臟間互相影響、互相作用的病理概念。
相侮就是反克,相乘就是相克太過。
例如,火氣亢盛,若水不能對火加以正常克制,則火氣太過而乘金,乘金就不是正常的相克,而是病理的損害了。此時,弱勢的水不僅不能正常克火,反而被太過的火氣煎熬,這種火反克水(反克)的現象即是相侮。
反之,火氣不足,則水來乘火,金反侮火(反克)。由此可見,疾病時相乘反侮一般總是同時出現的。至於五行的勝與不勝,則是說明病理狀態下的相互影響關係和疾病預後轉歸的規律。
《素問‧臟氣法時論》提出:「夫邪氣之客於身也,以勝相加,至其所生而愈,至其所不勝而甚,至於所生而持,自得其位而起。」
這是用五行生克的道理推知五臟病在一年中、一月中、一日中,所得的輕重死愈的規律,因為五臟、四時均與五行聯繫。所叫:「以性相加」,即以強淩弱,如風勝則脾病,火勝則肺病等;「至其所生而愈」,即至其所生的時日而愈,如木生火,故肝病癒于夏,愈于丙丁等:「至其所不勝而甚」,即至被克的時日而疾病加重,如肝病甚於秋,加于庚辛,為金克木等:「至於所生而持」,即至生己的時日則病呈相持狀態,如肝病持於冬,即持於壬癸,為水能生木等;「自得其位而起」,指到了本臟當旺的時日,如肝病起於春,起於甲乙,春與甲乙均為木旺之時。
無論是五行相生相剋或相乘反侮,都不是從某一點出發,又絕對不變地、機械迴圈地回到了出發點上,而是相對的、可變的,在一定條件下呈螺旋式上升成下降。實際上五行也克乘侮應如下
陰陽與五行配合臟腑關係,是分則為五行,合則為陰陽,陰陽中有陰陽,五行中有五行,五行中有陰陽,陰陽中有五行。例如,五臟為明,六腑為陽:
五臟中心肺為陽,肝腎脾為陰:心火有陰陽,肝木有陰陽,肺金有陰陽,腎水有陰陽,脾土有陰陽;五行中木有陰木陽木,土有陰土陽土,水有陰水陽水,火有陰火陽火,金有陰金陽金。
人體無論是大的範圍或小的範圍,都是既有陰陽也有五行,陰陽五行不可分割,分割了就不能完整地說明問題。陰陽與五行,二者相輔相成,互相配合,反映人體內部臟腑器官互相聯繫、互相推動、互相制約和互相影響的生理、病理規律,具有濃厚的整體觀念和辯證法觀點。
例如,按照五行乘侮法則,肝陽亢盛必定對脾土相克太過,引起「木乘土」的病理變化,臨床上的「肝脾不和」或「肝胃不和」等證候,都是「木乘土」的表現;肝陽亢盛,當制不制,反侮肺金,又可形成「木火刑金」(即木反侮金)的病理變化;而肝陰之虛又多與腎水不能滋養肝木有關,即相生不及,「水不涵木」的病理變化。於是在治法上就有「實脾治肝」、「補土抑木」、「瀉肝寧肺」、「滋水涵木」等,而這些治法實際上也是「滋陰抑陽」、「用陰和陽」的體現。從而達到恢復正常生克關係和陰陽平衡的目的。
然而,五行生克理論也有其不足之處。因為任何事物都是許多屬性的統一,事物之間的聯繫也非常複雜。五行歸類很難概括出一切事物的所有屬性,其生克關係也很難全面反映事物之間的複雜聯繫,尤其是臟腑複雜的生理活動和病理變化。
舉脾臟為例來說,脾有主運化、主統血等功能,按照五行學說,脾與肺是土生金的關係,可以用脾轉輸水穀精氣以充養來解釋;脾與腎是土克水的關係,也可用脾運化輸送水穀精微不足以滋養腎精、腎氣來解釋,但脾的運化卻靠腎陽的溫動,這就不好用相克關係來解釋了。而且脾的統血功能對脾腎來說,也難以說明是相生還是相克。由此可見,五行生克往往過分的誇大了臟腑功能的某個方面,而忽略了其他方面。五行生克揭示了人體臟腑器官之間的聯繫性,這是可貴的,但它畢竟只反映了這種聯繫性的部分規律,而存在著籠統、局限的缺陷。這是由於歷史的局限所形成的,有待於我們不斷加以完善和補充。